103-09-24
財團法人旺英文教基金會捐贈本會102學年度獎學金
內容
財團法人旺英文教基金會於103年8月25日捐贈本會新臺幣貳佰萬元,成立「魯班計畫獎學金」,申請規定如下:
一、 申請對象: 全臺高中職二~三年級建築相關科系在學學生(建築科、土木科、消防工程科、空間測繪科)共50名。
二、 申請條件:具低收入戶證明,成績標準為:
(一) 學業(智育):102學年度平均成績70分(含)以上,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。
(二) 操性(德育):102學年度平均成績甲等或80分(含)以上。
(三) 體育:102學年度平均成績70分(含)以上。
三、 如學業(智育)、操性(德育)、體育成績未達申請標準而有其它原故,可檢附班級導師、輔導老師之推薦函(推薦函請詳述原因)。
四、 為培育學生未來就業相關技能,旺英基金會將協助安排短期暑假(高二~高三之暑假)職場實習(約2~6週不等),並酌予支付實習津貼,建議得獎學生參與該項實習並完成實習考核程序(考核項目包含專業知識及學習態度),以利未來獎學金之考核及申請暨畢業後優先安排至相關職場就業。
五、 獎學金每學年金額為4萬元,採學期撥付,該會參與審核得獎名單會議。
六、 得獎學生如於畢業後2年內考取就讀科系相關證照(每人以申請一種為限),可檢附相關證明向該會申請獎金:乙級證照為2萬元,甲級證照為2萬元。
感謝財團法人旺英文教基金會捐贈獎學金,
熱心教育公益及對本基金會的支持,謹致
謝忱。